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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筒灌浆料
    发布时间: 2023-12-12 16:37    

套筒灌浆料是一种由高标号水泥、细骨料、多种混凝土外加剂预拌而成的水泥基干混材料,现场按照要求加水搅拌均匀后形成自流浆体,具有黏度低、流动性好、强度高、微膨胀等优点,适合于产业化、装配式住宅预制构件的连接

套筒灌浆料

流动性大:初始流动度可达340mm,zui高可达380mm;

施工性好:用水量过大时也不会发生沉降和泌水,良好材料匀质性和施工性; 塑性膨胀:加水搅拌后即开始膨胀,可以补偿水分蒸发等带来的塑性收缩;

后期膨胀:在密闭条件下的后期膨胀(硬化后膨胀),保障钢筋与套筒连接牢固; 早强高强:3d强度可以达到普通灌浆料28d要求,最终强度可达1OOMPa以上;

无毒、无味、不燃,对环境及操作人员无伤害;

适合于产业化、装配式住宅预制构件的连接,也可用于大型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钢结 构柱角的灌浆等。

技术指标

标准要求

实测

流动度/mm

初始

≥300

320

30min

≥260

 300

抗压强度/MPa

1d

≥35

40

3d

≥60

70

28d

≥85

95

竖向膨胀率/%

3h

≥0.02

0.05

24h与3h差值

0.02~0.5

0.04

氯离子含量/%

≤0.03

0.01

泌水率/%

0

0

注:①产品执行标准JG/T408-2013《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与安装

3.1 连接部位现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设置定位架等措施***外露钢筋的位置、长度和顺直度,并应避免污染钢筋。
3.2 预制构件吊装前,应检查构件的类型与编号。当灌浆套筒内有杂物时,应清理干净。
3.3 预制构件就位前,应按下列规定检查现浇结构施工质量:
1 现浇结构与预制构件的结合面应符合设计及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有关规定;
2 现浇结构施工后外露连接钢筋的位置、尺寸偏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过允许偏差的应予以处理;
3.3 现浇结构施工后外露连接钢筋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位置
+3
  0
尺量
外露长度、顶点标高
+15
  0
    3 外露连接钢筋的表面不应粘连混凝土、砂浆,不应发生锈蚀;
    4 当外露连接钢筋倾斜时,应进行校正。
3.4 预制柱、墙安装前,应在预制构件及其支承构件间设置垫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钢质垫片;
    2 可通过垫片调整预制构件的底部标高,可通过在构件底部四角加塞垫片调整构件安装的垂直度;
    3 垫片处的混凝土局部受压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式中:Fl——作用在垫片上的压力值,可取1.5倍构件自重;
          Al——垫片的承压面积,可取所有垫片的面积和;

          f′c——预制构件安装时,预制构件及其支承构件的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较小值。

6.3.5 灌浆施工方式及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水平连接时,灌浆套筒应各自***灌浆;
    2 竖向构件宜采用连通腔灌浆,并应合理划分连通灌浆区域;每个区域除预留灌浆孔、出浆孔与排气孔外,应形成密闭空腔,不应漏浆;连通灌浆区域内任意两个灌浆套筒间距离不宜***过1.5m;
    3 竖向预制构件不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构件就位前应设置坐浆层。
6.3.6 预制柱、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固定措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2 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灌浆施工前应对各连通灌浆区域进行封堵,且封堵材料不应减小结合面的设计面积。
6.3.7 预制梁和既有结构改造现浇部分的水平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施工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钢筋的外表面应标记插入灌浆套筒zui小锚固长度的标志,标志位置应准确、颜色应清晰;
    2 对灌浆套筒与钢筋之间的缝隙应采取防止灌浆时灌浆料拌合物外漏的封堵措施;
    3 预制梁的水平连接钢筋轴线偏差不应大于5mm,***过允许偏差的应予以处理;
    4 与既有结构的水平钢筋相连接时,新连接钢筋的端部应设有***连接钢筋同轴、稳固的装置;
    5 灌浆套筒安装就位后,灌浆孔、出浆孔应在套筒水平轴正上方±45°的锥体范围内,并安装有孔口***过灌浆套筒外表面zui高位置的连接管或连接头。
6.3.8 灌浆料使用前,应检查产品包装上的有效期和产品外观。灌浆料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有关规定;
    2 加水量应按灌浆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确定,并应按重量计量;
    3 灌浆料拌合物应采用电动设备搅拌充分、均匀,并宜静置2min后使用;
    4 搅拌完成后,不得再次加水;
    5 每工作班应检查灌浆料拌合物初始流动度不少于1次,指标应符合本规程***3.1.3条的规定;
    6 强度检验试件的留置数量应符合验收及施工控制要求。
6.3.9 灌浆施工应按施工方案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操作***过程应有***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并及时形成施工检查记录;
    2 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应符合灌浆料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施工,低于0℃时不得施工;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应采取降低灌浆料拌合物温度的措施;
    3 对竖向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灌浆作业应采用压浆法从灌浆套筒下灌浆孔注入,当灌浆料拌合物从构件其他灌浆孔、出浆孔流出后应及时封堵;
    4 竖向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采用连通腔灌浆时,宜采用一点灌浆的方式;当一点灌浆遇到问题而需要改变灌浆点时,各灌浆套筒已封堵灌浆孔、出浆孔应重新打开,待灌浆料拌合物再次流出后进行封堵;
    5 对水平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灌浆作业应采用压浆法从灌浆套筒灌浆孔注入,当灌浆套筒灌浆孔、出浆孔的连接管或连接头处的灌浆料拌合物均高于灌浆套筒外表面zui高点时应停止灌浆,并及时封堵灌浆孔、出浆孔;
    6 灌浆料宜在加水后30min内用完;
    7 散落的灌浆料拌合物不得二次使用;剩余的拌合物不得再次添加灌浆料、水后混合使用。
6.3.10 当灌浆施工出现无法出浆的情况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的施工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未密实饱满的竖向连接灌浆套筒,当在灌浆料加水拌合30min内时,应shou选在灌浆孔补灌;当灌浆料拌合物已无法流动时,可从出浆孔补灌,并应采用手动设备结合细管压力灌浆;
    2 水平钢筋连接灌浆施工停止后30s,当发现灌浆料拌合物下降,应检查灌浆套筒的密封或灌浆料拌合物排气情况,并及时补灌或采取其他措施;
    3 补灌应在灌浆料拌合物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置后停止,并应在灌浆料凝固后再次检查其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6.3.11 灌浆料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达到35N/mm²后,方可进行对接头有扰动的后续施工;临时固定措施的拆除应在灌浆料抗压强度能确保结构达到后续施工承载要求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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